热门站点| 世界资料网 | 专利资料网 | 世界资料网论坛
收藏本站| 设为首页| 首页

邢台市城市供热管理办法(试行)

作者:法律资料网 时间:2024-07-03 11:37:51  浏览:9336   来源:法律资料网
下载地址: 点击此处下载

邢台市城市供热管理办法(试行)

河北省邢台市人民政府


邢台市城市供热管理办法(试行)


邢政[1998]24号 1998年10月7日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城市供热管理,保障城市安全、可靠、持续、稳定供热,促进城市供热事业的发展,根据《河北省城市建设管理条例》和建设部的有关规定。

  结合本市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城市供热(以下简称供热)是指在城市规划区域内为生活、生产制造并供应热能及与之相关的服务、保障活动。

  本办法适用于供热的规划、建设、供应、使用管理。

  第三条 城市供热坚持统一规划、统一管理,鼓励并优先发展集中供热。

  第四条 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部门是城市供热主管部门。

  各县(市)供热主管部门负责其行政区域内的城市供热管理工作。

第二章 供热规划与建设

  第五条 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城市供热规划;城市供热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第六条 城市集中供热工程建设资金,采取政府和企业投资、热用户集资等多种渠道筹集。集资费征收标准,由物价部门核定。供热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对集资费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确保专款专用。

  第七条 供热规划区域内的现有锅炉,由供热主管部门依照城市供热规划及其实施情况限期拆除或逐步进行改造。规划、环保、劳动等部门依照各自职能共同参与锅炉拆除或改造工作。

  第八条 新建、扩建、改建供热工程必须经供热主管部门同意,并按程序有关部门审批。未经供热主管部门批准的供热工程,规划、计划、土地、环保、劳动等部门不予办理手续,设计单位不得进行施工图纸设计,金融机构不得提供工程项目贷款。

第三章 供用热管理

  第九条 从事热能生产和供应的单位,必须经城市热主管部门批准;未经供热主管部门批准,劳动、公安、工商、环保等部门不予办理相关手续;供电、供水部门不得为其供热活动提供水电。

  第十条 供热主管部门按热源状况和行业发展规划及社会需求,制定年度供热计划。供热单位应当按年度热计划发展用户。

  第十一条 需要供热的用户必须向供热单位提出申请,供热单位同意后,双方签订供热合同;热用户改变热负荷、用热设施及用热方式,须提前二十天通知供热单位并办理有关手续。

  第十二条 用户必须按供热合同的规定向供热单位缴纳热费。拒不缴纳的,可停止供热。

  第十三条 供热价格由物价部门按照生产和经营性、公共福利性、 居民采暖性分类制定。

  供热成本物价部门会同供热主管部门按照《公用事业企业成本核算办法》核定。

  第十四条 供热单位应保证热质量。在规定的采暖期内,室内温度不低于16℃;工业用热应按合同规定保持稳定供应。供热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设置室内温度检测点,定期抽查居民用户室温,检测记录应有用户签字。

  因用户原因影响供热效果的,供热单位应指导用户改正。

  第十五条 具备条件的热用户可以安装由法定计量机构检定合格的用热计量仪表。用热计量仪表的使用与管理应符合供热主客部门的规定。供用热双方对计量仪表质量发生争议,由技术监督部门裁定。

  第十六条 供热单位因故障需临时停止供应,应立即组织检修及时恢复供热。停供时间在八小时之内的,应当通知主要用户;停供时间超过八小时的应通知所有停供用户,并报告供热主管部门。

  第十七条 供热单位因故需停业的,需提前二个月将善后处理措施报告供热主管部门,经批准后方可停业。

  第十八条 供热单位必须按照建设部制定的服务规范向用户提供服务,并设立设施报修和服务专用电话,及时处理各类服务问题。

  第十九条 供热单位当不断提高管理水平,改善设施状况,提高服务质量,确保安全、持续、稳定、优质供应。城市供热单位应当按照供热主管部门要求报告经营状况。

  第二十条 热用户可以向供热主管部门投诉供热服务质量问题,供热主管部门及时处理热用户的投诉。

第四章 供热设施管理与保护

  第二十一条 供热单位与用户供热设施的管理与维护界限按照供热合同确定。用户采暖供热设施可委托供热单位统一管理、维护,用户应当缴纳管理维护费用。

  第二十二条 热用户自行装修或安装设施、设备影响供热设备检修的,应当无条件拆除,不得拒绝检修;热用户不拆除的,由供热单位拆除,热用户负担有关费用,并赔偿此造成的损失。

  第二十三条 购置锅炉等主要供热设备,需经供热主管部门和劳动、环保部门批准;未经批准的,不得投入使用。

  第二十四条 供热单位应当加强供热设施管理,除供热单位工作人员外, 其它任何单位、人员不得私自启动、关闭、改迁、移动。

  第二十五条 在国家规定的城市供热设施地上、地下安全保护区内,禁止从事下列危害供热设施安全的行为:

  (一)修建建筑物、构筑物;

  (二)挖掘、取土、打桩、植树、爆破、钻探;

  (三)其它影响供热设施安全的行为。

  凡可能影响供热设施安全的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必须征得供热单位同意并报供热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

  第二十六条 供热设施突发故障,供热单位应当立即抢修,并及时到相关部门补办手续,有关部门应当支持、配合供热单位做好抢修抢险工作。

第五章 罚 则

  第二十七条 未经物价部门批准,擅自征收供热工程集资的,没收其全部收入,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处罚。

  第二十八条 供热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供热主管部门予以警告,责令其改正,并处500-10000元以下罚款,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一)擅自从事供热活动的;

  (二)不能确保供热质量的;

  (三)擅自停止供热活动的:

  (四)擅自建设分散供热锅炉房的。

  第二十九条 热用户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供热单位应当制止,并可申请供热主管部门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

  (一)阻挠供热设施建设与维护的;

  (二)擅自增加用热面积的;

  (三)擅自安装热水循环装置或放水(汽)设施,窃用热能的;

  (四)不按规定缴纳热费的;

  (五)其它损坏供热设施或影响正常供热的行为。

  第三十条 当事人缴纳罚款,实施处罚的部门应开具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罚没票据。罚款全额上缴国库,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

  第三十一条 辱骂、殴打供热管理人员、妨碍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三十二条 供热主管部门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三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不服的,可在接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其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复议,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四条 未设建制镇的工矿区、居民居住区的供热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十五条 本办法由邢台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负责解释,并可以依照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

  第三十六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以前本市发布的有关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按本办法执行。


下载地址: 点击此处下载

关于印发《国家环保总局核事故应急预案》和《国家环保总局辐射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办公厅


环办〔2007〕17号

关于印发《国家环保总局核事故应急预案》和《国家环保总局辐射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

国家环保总局上海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国家环保总局广东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国家环保总局四川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国家环保总局北方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国家环保总局东北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国家环保总局西北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国家环保总局核与辐射安全中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局(厅):

  根据《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和《国家核应急预案》,我局对《国家环保总局核事故与辐射事故应急响应方案》进行了修订,划分为《国家环保总局核事故应急预案》和《国家环保总局辐射事故应急预案》。现将《国家环保总局核事故应急预案》和《国家环保总局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保局(厅)根据预案要求,修订和完善本单位的核事故应急预案和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并于2007年6月底前报我局备案。

附件:1.国家环保总局核事故应急预案
http://www.zhb.gov.cn/info/gw/huanban/200702/W020070205571085156155.pdf
   2.国家环保总局辐射事故应急预案
http://www.zhb.gov.cn/info/gw/huanban/200702/W020070205571085172128.pdf
 二○○七年一月三十日


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第二批不在试点地区的文化体制改革试点单位名单和新增试点地区名单的通知

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 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第二批不在试点地区的文化体制改革试点单位名单和新增试点地区名单的通知

2007年2月27日 财税[2007]3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天津、上海特派办,各直属海关:
按照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的若干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5〕1号)和《关于文化体制改革试点中支持文化产业发展若干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5〕2号)的规定,中央文化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供了第二批不在文化体制改革试点地区的文化体制改革试点单位名单和文化体制改革新增试点地区名单。
现将该名单发给你们,名单所列不在试点地区的试点单位和新增试点地区的所有文化单位,从2006年1月1日起,均按上述两个《通知》的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特此通知。
附件:1.第二批不在文化体制改革试点地区的文化体制改革试点单位名单
2.文化体制改革新增试点地区名单

抄送:中宣部,文化部,广电总局,新闻出版总署,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监察
专员办事处。

附件1:

第二批不在文化体制改革试点地区的
文化体制改革试点单位名单

一、湖南益阳市剧院
二、湖南衡东县花鼓戏剧团
三、湖南衡阳市红旗影剧院
四、湖南通道县电影公司
五、湖南南县电影公司
六、湖南衡东县电影发行放映公司
七、湖南江永县电影发行放映公司
八、江西上饶市电影发行放映有限责任公司
九、江西婺源县电影发行放映公司
十、江西峡江县电影发行放映公司
十一、江西新余市电影发行放映公司
十二、河北新华书店集团公司
河北省新华书店
河北省新华书店图书批销部
石家庄市新华书店
藁城市新华书店
晋州市新华书店
辛集市新华书店
新乐市新华书店
鹿泉市新华书店
井陉县新华书店
正定县新华书店
栾城县新华书店
行唐县新华书店
灵寿县新华书店
高邑县新华书店
深泽县新华书店
赞皇县新华书店
无极县新华书店
平山县新华书店
元氏县新华书店
赵县新华书店
邯郸市新华书店
临漳县新华书店
成安县新华书店
大名县新华书店
涉县新华书店
磁县新华书店
肥乡县新华书店
永年县新华书店
邱县新华书店
鸡泽县新华书店
广平县新华书店
馆陶县新华书店
魏县新华书店
曲周县新华书店
峰峰矿区新华书店
武安市新华书店
邯郸县新华书店
邢台市新华书店
南宫市新华书店
沙河市新华书店
邢台县新华书店
临城县新华书店
内丘县新华书店
柏乡县新华书店
隆尧县新华书店
任县新华书店
南和县新华书店
宁晋县新华书店
巨鹿县新华书店
新河县新华书店
广宗县新华书店
平乡县新华书店
威县新华书店
清河县新华书店
临西县新华书店
唐山市新华书店
古冶区新华书店
开平区新华书店
丰润区新华书店
遵化市新华书店
丰南区新华书店
滦县新华书店
滦南县新华书店
乐亭县新华书店
迁安市新华书店
迁西县新华书店
玉田县新华书店
唐海县新华书店
廊坊市新华书店
三河市新华书店
永清县新华书店
固安县新华书店
霸州市新华书店
香河县新华书店
大城县新华书店
文安县新华书店
大厂回族自治县新华书店
保定市新华书店
定州市新华书店
涿州市新华书店
安国市新华书店
高碑店市新华书店
易县新华书店
徐水县新华书店
涞源县新华书店
定兴县新华书店
顺平县新华书店
唐县新华书店
望都县新华书店
涞水县新华书店
满城县新华书店
清苑县新华书店
高阳县新华书店
安新县新华书店
雄县新华书店
容城县新华书店
曲阳县新华书店
阜平县新华书店
博野县新华书店
蠡县新华书店
秦皇岛市新华书店
秦皇岛市山海关区新华书店
秦皇岛市北戴河区新华书店
青龙满族自治县新华书店
昌黎县新华书店
抚宁县新华书店
卢龙县新华书店
张家口市新华书店
张家口市下花园区新华书店
张家口市宣化区新华书店
宣化县新华书店
张北县新华书店
康保县新华书店
沽源县新华书店
尚义县新华书店
蔚县新华书店
阳原县新华书店
怀安县新华书店
万全县新华书店
怀来县新华书店
涿鹿县新华书店
赤城县新华书店
崇礼县新华书店
承德市新华书店
承德市鹰手营子矿区新华书店
承德县新华书店
兴隆县新华书店
平泉县新华书店
滦平县新华书店
隆化县新华书店
丰宁满族自治县新华书店
宽城满族自治县新华书店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新华书店
沧州市新华书店
河间市新华书店
沧县新华书店
献县新华书店
任丘市新华书店
泊头市新华书店
黄骅市新华书店
盐山县新华书店
青县新华书店
南皮县新华书店
东光县新华书店
肃宁县新华书店
吴桥县新华书店
海兴县新华书店
孟村回族自治县新华书店
华北石油新华书店
衡水市新华书店
深州市新华书店
冀州市新华书店
枣强县新华书店
武邑县新华书店
武强县新华书店
饶阳县新华书店
安平县新华书店
故城县新华书店
景县新华书店
阜城县新华书店
十三、黑龙江省图书音像发行集团公司
黑龙江省新华书店
齐齐哈尔市新华书店
讷河市新华书店
拜泉县新华书店
龙江县新华书店
克山县新华书店
依安县新华书店
泰来县新华书店
甘南县新华书店
克东县新华书店
富裕县新华书店
牡丹江市新华书店
宁安市新华书店
绥芬河市新华书店
海林市新华书店
林口市新华书店
穆棱县新华书店
东宁县新华书店
尚志市新华书店
延寿县新华书店
佳木斯市新华书店
桦南县新华书店
富锦市新华书店
汤原县新华书店
桦川县新华书店
同江市新华书店
扶远县新华书店
木兰县新华书店
通河县新华书店
鸡西市新华书店
鸡东县新华书店
密山市新华书店
虎林市新华书店
双鸭山市新华书店
集贤县新华书店
宝清县新华书店
饶河县新华书店
友谊县新华书店
七台河市新华书店
勃利县新华书店
鹤岗市新华书店
绥滨县新华书店
萝北县新华书店
伊春市新华书店
铁力市新华书店
嘉萌县新华书店
黑河市新华书店
北安市新华书店
嫩江县新华书店
五大连池市新华书店
逊克县新华书店
孙吴县新华书店
呼玛县新华书店
绥化市新华书店
海伦市新华书店
肇东市新华书店
安达市新华书店
双城县新华书店
五常县新华书店
望奎县新华书店
青冈县新华书店
兰西县新华书店
庆安县新华书店
明水县新华书店
绥棱县新华书店
巴彦县新华书店
大庆市新华书店
肇源县新华书店
肇州县新华书店
林甸县新华书店
杜尔伯特新华书店
加格达奇区新华书店
塔河县新华书店
新林区新华书店
呼中区新华书店
松岭区新华书店
北安农管局新华书店
宝泉岭农管局新华书店
红兴隆农管局新华书店
牡丹江农管局新华书店
九三农管局新华书店
十四、江西新华发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南昌市新华书店
九江市新华书店
鹰潭市新华书店
景德镇市新华书店
新余市新华书店
萍乡市新华书店
宜春市新华书店
吉安市新华书店
抚州市新华书店
上饶市新华书店
赣州市新华书店
南昌县新华书店
新建县新华书店
安义县新华书店
进贤县新华书店
修水县新华书店
武宁县新华书店
瑞昌县新华书店
永修县新华书店
德安县新华书店
九江县新华书店
都昌县新华书店
湖口县新华书店
彭泽县新华书店
星子县新华书店
庐山新华书店
贵溪市新华书店
余江县新华书店
乐平市新华书店
浮梁县新华书店
分宜县新华书店
上栗县新华书店
芦溪县新华书店
莲花县新华书店
丰城市新华书店
高安市新华书店
樟树市新华书店
万载县新华书店
上高县新华书店
宜丰县新华书店
奉新县新华书店
靖安县新华书店
铜鼓县新华书店
吉水县新华书店
永丰县新华书店
峡江县新华书店
新干县新华书店
吉安县新华书店
万安县新华书店
泰和县新华书店
安福县新华书店
永新县新华书店
遂川县新华书店
井冈山市新华书店
东乡县新华书店
南城县新华书店
崇仁县新华书店
资溪县新华书店
广昌县新华书店
乐安县新华书店
南丰县新华书店
金溪县新华书店
黎川县新华书店
宜黄县新华书店
临川区新华书店
上饶县新华书店
横峰县新华书店
德兴县新华书店
铅山县新华书店
万年县新华书店
弋阳县新华书店
余干县新华书店
玉山县新华书店
广丰县新华书店
鄱阳县新华书店
婺源县新华书店
信丰县新华书店
瑞金市新华书店
会昌县新华书店
崇义县新华书店
十五、甘肃省新华书店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甘肃省外文书店
甘肃新华西北书城
甘肃省新华书店图书批销中心
兰州市新华书店张掖路书店
兰州市新华书店音像书店
兰州市新华书店艺术书店
兰州市新华书店古旧书店
兰州新华图书大厦
兰州市新华书店安宁区书店
兰州市新华书店西固区书店
榆中县新华书店
皋兰县新华书店
永登县新华书店
兰州市新华书店红古区书店
兰州市新华书店教育书店
白银市新华书店
会宁县新华书店
靖远县新华书店
平川区新华书店
景泰县新华书店
定西市新华书店
陇西县新华书店
渭源县新华书店
岷县新华书店
漳县新华书店
临洮县新华书店
通渭县新华书店
天水市新华书店
麦积区新华书店
秦安县新华书店
甘谷县新华书店
武山县新华书店
清水县新华书店
张家川县新华书店
陇南市新华书店
文县新华书店
康县新华书店
宕昌县新华书店
徽县新华书店
成县新华书店
西和县新华书店
礼县新华书店
两当县新华书店
平凉市新华书店
华亭县新华书店
泾川县新华书店
静宁县新华书店
庄浪县新华书店
灵台县新华书店
崇信县新华书店
庆阳市新华书店
庆城县新华书店
宁县新华书店
镇原县新华书店
环县新华书店
正宁县新华书店
合水县新华书店
华池县新华书店
武威市新华书店
民勤县新华书店
古浪县新华书店
天祝县新华书店
金昌市新华书店
永昌县新华书店
张掖市新华书店
山丹县新华书店
民乐县新华书店
临泽县新华书店
高台县新华书店
肃南县新华书店
酒泉市新华书店
敦煌市新华书店
玉门市新华书店
金塔县新华书店
瓜州县新华书店
肃北县新华书店
阿克塞县新华书店
嘉峪关市新华书店
临夏州新华书店
永靖县新华书店
康乐县新华书店
广河县新华书店
积石山县新华书店
和政县新华书店
临夏县新华书店
东乡县新华书店
甘南州新华书店
夏河县新华书店
临潭县新华书店
卓尼县新华书店
舟曲县新华书店
迭部县新华书店
玛曲县新华书店
碌曲县新华书店
十六、安徽新华发行集团有限公司
安徽新华发行集团有限公司
安徽新华图书音像连锁公司
安徽新华教育图书发行有限公司
安徽省新龙图贸易进出口有限公司
合肥公司
滁州公司
阜阳公司
铜陵公司
芜湖公司
淮北公司
蚌埠公司
黄山公司
马鞍山公司
宿州公司
巢湖公司
池州公司
六安公司
安庆公司
亳州公司
宣城公司
淮南公司
十七、陕西新华发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陕西新华发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铜川市有限责任公司
陕西新华发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耀州区有限责任公司
陕西新华发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宜君县有限责任公司
陕西新华发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宝鸡市有限责任公司
陕西新华发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陈仓区有限责任公司
陕西新华发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麟游县有限责任公司
陕西新华发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岐山县有限责任公司
陕西新华发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太白县有限责任公司
陕西新华发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凤翔县有限责任公司
陕西新华发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扶风县有限责任公司
陕西新华发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凤县有限责任公司
陕西新华发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眉县有限责任公司
陕西新华发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千阳县有限责任公司
陕西新华发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陇县有限责任公司
陕西新华发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咸阳市有限责任公司
陕西新华发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杨陵区有限责任公司
陕西新华发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武功县有限责任公司
陕西新华发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兴平市有限责任公司
陕西新华发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泾阳县有限责任公司
陕西新华发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三原县有限责任公司
陕西新华发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永寿县有限责任公司
陕西新华发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乾县有限责任公司
陕西新华发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礼泉县有限责任公司
陕西新华发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彬县有限责任公司
陕西新华发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长武县有限责任公司
陕西新华发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淳化县有限责任公司
陕西新华发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旬邑县有限责任公司
陕西新华发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渭南市有限责任公司

不分页显示   总共2页  1 [2]

  下一页


版权声明:所有资料均为作者提供或网友推荐收集整理而来,仅供爱好者学习和研究使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如本站内容有侵犯您的合法权益,请和我们取得联系,我们将立即改正或删除。
京ICP备14017250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