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公告2010年第83号 关于邻苯二酚反倾销措施的到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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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公告2010年第83号 关于邻苯二酚反倾销措施的到期公告
商务部
商务部公告2010年第83号 关于邻苯二酚反倾销措施的到期公告
公告2010年第8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第四十八条,反倾销税的征收期限和价格承诺的履行期限不超过5年;但是,经复审确定终止征收反倾销税有可能导致倾销和损害继续或者再度发生的,反倾销税的征收期限可以适当延长。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国内产业或者代表国内产业的自然人、法人或者有关组织可在相关反倾销措施(见附件)到期日60天前,以书面形式向商务部提出期终复审申请。申请书应包含终止征收反倾销税将可能导致倾销和损害的继续或再度发生的充分证据。
如国内产业或者代表国内产业的自然人、法人或者有关组织未按本公告规定提出申请,在反倾销措施终止前商务部也未决定主动进行期终复审,相关反倾销措施将从到期日起终止实施。
附件
http://gpj.mofcom.gov.cn/accessory/201011/1290387724506.doc
商务部
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印发对章贡区、黄金开发区城市居民中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特困户实行若干优惠政策办法(试行)的通知
江西省赣州市人民政府
赣州市人民政府关于
印发对章贡区、黄金开发区城市居民中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特困户实行若干优惠政策办法(试行)的通知
赣市府发[ 2003] l号
章贡区人民政府,黄金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属、驻市各单位:
《关于对章贡区、黄金开发区城市居民中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特困户实行若干优惠政策的办法(试行)》已经2002年11月20日市政府第七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二O0三年元月八日
关于对章贡区、黄金开发区城市居民
中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特困户
实行若干优惠政策的办法(试行)
为了进一步解决城市最低生活保障特困户(以下简称低保特困户)的生活困难问题,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国办发【 2001】 87号)、中共江西省委赣发【 2002】1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此办法(试行)。
一、章贡区、黄金开发区城市居民低保特困户将享受如下优惠政策:
l、煤气。低保特困户需要安装管道煤气,仅收取材料费和安装费;正在使用管道煤气的,每户每月免费享用10M3的煤气,由市煤气公司负责落实;
2.自来水。每人每月免交1.5吨自来水费,由市自来水公司负责落实;
3、电费。每人每月免交4度电费,由市供电局负责落实;
4、教育费。低保特困户中九年义务教育学生,除书本费以外的教育学杂费予以全免,由其管辖的市、区教育局(教委)负责落实;
5.医疗费。低保特困户人员到市直医院和两区医院门诊免缴挂号费;到市内各医院住院,其住院费、各种检查费、诊疗费减免20%(不含药费),由市、区卫生局负责落实;
6、房租。
(l)对租用直管公房的低保特困户租金减免50%,由市房产局负责落实。
(2)居住在企业内的低保特困户房租减免50%,由所在企业负责落实。
二、申报、评定条件。
凡符合如下条件之一的低保户,可评为低保特困户。
(1)“三无”对象。即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的孤寡老人和孤幼;
(2)因残疾、弱智原因造成的特困家庭;
(3)低保家庭加之家庭成员患有疑难病症;
(4)低保家庭加之子女就学使生活更加困难;
(5)夫妻双双下岗失业,又丧失再就业能力,家庭没有经济来源,导致生活非常困难。
三、申报审批程序:个人申请、居委会申报,街道办事处审查,区民政局审核,市民政局审批,由市政府颁发《低保对象特困家庭帮扶证》,持证享受上述有关优惠政策。
四、试行时间:2003年1月1日开始试行。
2005年市级机关开放型经济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
浙江省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中共绍兴市委办公室
中共绍兴市委办公室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5年市级机关开放型经济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
市委办发[2005]5号
各县(市、区)委、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
《2005年市级机关开放型经济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已经市委、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绍兴市委办公室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五年一月二十五日
2005年市级机关(部门)开放型经济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委“八八战略”和市委五届三次、四次全会精神,进一步强化“开放兴市”意识,健全和完善开放型经济目标责任制,推动我市开放型经济跨越式发展,特制订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范围
市级机关各部门和有关单位。
二、考核内容和办法
按工作性质和职能,分为开放型经济综合目标考核、招商引资实绩考核和招商引资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具体办法如下:
(一)经济开发区、袍江工业区、镜湖新区、迪荡新城、工业国资公司、二轻集团、供销总社、商贸国资公司、黄酒集团、震元集团、招商局等为开放型经济综合目标考核单位。
按市政府下达的合同利用外资、实际利用外资和自营出口综合目标(见附件1)进行考核。完成目标得基本分100分,超减分计分标准如下:
项 目
完成目标分值
超减目标加扣分
合同利用外资
20
每超减目标300万美元,加减0.5分。
列入世界500强企业的项目,每批一个加3分。
每超减目标5%,加减0.5分。
实际利用外资
50
每超减目标100万美元,加减1分。
当年实到500万美元以上的项目,每批一个加5分。
每超减目标5%,加减2分。
自营出口
30
每超减目标200万美元,加减1分 。
进入全省出口50强企业,每一个企业加1分;荣获中国和省出口名牌商品称号的每只分别加2分和1分。迪荡新城、招商局按30分计分。
每超减目标5%,加减1分;
加工贸易出口比重每提高(下降)1个百分点加(减)1分。
以积分高低评出开放型经济优胜奖3名(获优胜单位必须完成市政府下达的考核目标任务),各奖人民币5万元。
(二)除开放型经济综合目标考核单位外,其余市级机关和有关单位按引进外来投资项目每只计2分、实到外(内)资每10万美元(100万元)计4分,以实绩高低评选出招商引资先进单位,一等奖2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5名,分别各奖人民币5万元、3万元、2万元。
(三)招商引资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单位(见附件2)。
市级机关各部门和有关单位根据工作性质和职能,对招商引资进行定量、定性和服务质量考核,并纳入市级机关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分值为1分。
三、考核要求
1、年终先由各单位对照《2005年市级机关开放型经济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进行自查自评,并将招商引资项目按内资和外资有关要求分别报市经贸委和市外经贸局确认。
2、考核工作由市经贸委、市外经贸局和市监察局分别会同有关部门进行。根据考核实绩,提出考核意见分别报市政府和市级机关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
附件:1、2005年市级有关单位开放型经济考核目标
2、市级机关各部门(单位)招商引资岗位目标责任 制分解考核表
1、2005年市级有关单位开放型经济考核目标(略)
2、市级机关各部门(单位)招商引资岗位目标责任 (略)